关于CRIA委托方提供装箱单和商业发票的通知
出口企业:
根据尼日利亚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总局(NAFDAC)要求,自2020年6月10日起,凡申报CRIA认证的商品,应在提交委托申请时一并提交装箱单(Packing List)和商业发票(Commercial Invoice)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. 委托方在寄送认证材料时,需提供装箱单和发票一份(盖单据章)。
2. 我方在完成CRIA认证时,会将CRIA证书和加盖我司印章的装箱单、发票一并寄回给委托方。
3. CRIA证书和加盖我司印章的装箱单、发票共同用于目的港查验、清关。货物到达尼日利亚港口时,如其海关人员发现货物中有未在装箱单、发票中列出但实际存在的其他物品,将被视为严重违规,其海关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。
请各单位遵照执行!
北京五洲标准科技有限公司
2020年6月10日